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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漫談(四)

中世紀基督教

590年——1517年

歐洲應該比大多數人都所認識到的都更加感激基督教,當野蠻人摧毀西羅馬帝國時,正是基督教會把分散的民族和城市重新整合成被稱為「歐洲」的概念整體,其中的一個基本單元就是基督教王國,它將帝國和教會重新聯繫起來。它起始於8世紀的查理曼大帝的上帝之國,但隨著帝國世俗權力的再次分散,教宗開始獲得了更穩定的權力,最終逐步成為世界統治者。但隨後的故事就比較傳統了,教宗逐步膨脹的野心追趕不上權力的又一次轉移,當然權力統治又一次變革還有著最本質的原因,封建國家開始走向集權形成一股股獨立於教宗的實體,宗教內部對於教宗傲慢的態度和對於世俗霸權的迷戀產生的不服從運動也從未停息

神的執政官

在590年,羅馬正反復遭受洪水、戰爭和瘟疫的襲擾,城內餓殍遍地,教宗帕拉糾二世本人就在這樣的環境中,痛苦的去世了,之後被推上教宗位的是格列高利,他最初並不想就職,並且連夜逃出羅馬城,但最終在山林中被抓住然後拖回了羅馬,隨後通告君士坦丁堡後,590年9月教會官員冊封他為聖彼得的繼承人。

為了向野蠻人傳播基督教信仰,羅馬教會招募了許多凱爾特人作為屬靈軍隊,並且格列高利在自身的《教牧關懷》中對於這種虔誠身體力行,因此他也被稱為神的執政官,這更多的是因為他在任職期間事實上肩負起整個羅馬運行的重擔,在整個歐洲都在戰栗和惶恐時,羅馬教會成為幾乎唯一的組織化文明存續,他同時作為宗教和軍事領袖與倫巴敵人談判,並且數次保衛了義大利,可以說正是因為格列高利的舉措,使後來教宗所享有的特權變得讓人信服。另外也在這一時期,教會開始大力收集聖徒和殉道者所留下的遺物,包括衣服、牙齒、一縷頭發、或者一隻酒杯,這些被視作聖遺物來幫助人的虔誠信仰。

尋求新羅馬

799年查理大帝率軍隊援助陷入教會內亂的教宗利奧三世,教宗隨後為查理大帝加冕為奧古斯都,並且自己也隨之向皇帝下跪,就此拉開了世俗皇帝和宗教權力聯盟的帷幕

這里其實是借用了奧古斯丁「上帝之城」這個意向,將普世教會這個基督教概念,嫁接到羅馬帝國這個支柱上,從這個角度上說法蘭克國王查理算是恢復了基督教帝國——當然這里說不是一個版圖上的新羅馬——而是一個基督教王國的形象,這就意味著這是一個宗教事務和塵世事務合一的社會形態,也就是我們廣為人知的中世紀。這種「復興羅馬」的意象所背後隱藏的一種穩定與秩序,作為一種政治理想一直延續到1806年,被另一個獨具風格的皇帝拿破侖·波拿馬所終結,這幾乎是歐洲人歷史中的一個代表著穩定和強大的符號

封邦建國

在這種情況下教會和國家是基督教王國的兩個層面,教宗和皇帝實際上是競爭者,在查理大帝去世後,便失去了一個統一的聲音,一個主宰一切的父親形象,被稱為封建制的制度逐所取代了統一的秩序。

封建制度的核心是領主與封臣之間的個人關系,這種契約形成了早期中世紀社會的基本連接點,而教會成為中世紀的一個部分後,它就不可能和封建制度無關,積極的說,基督的美德逐漸滲透到體現騎士精神的行為規則中,對於封建制度下的戰爭,教會也會作為一個跨國家的勢力積極參與調停,以避免基督徒之間留下太多的血。但另一個方面,在具體是世俗權力的授予中,一般來說,一位主教或者修道院長要經過兩次受職其屬靈權威由教會官員給予,其封建和市民權威則有貴族和國王授予,但是在實際操作上,基本都是由國王和貴族管制的,因為他們擁有一套現行的管理制度而教會往往無從插手,這種情況在德意志尤為明顯,德意志教會在本質上是國家教會。

在騎士的受封儀式中,基督教會很樂意參與之中,扮演一些宗教角色,以此施加無孔不入的影響力

有序的安置神的家

雖然在這一時期教會還沒有充分做好挑戰國王和皇帝的准備,但我們仍然可以感受到一個由基督教維系的大歐洲逐漸形成。以910年本尼迪克教會建立為起點,一場復興運動開始興起,這場運動的本意是使整個教會,從世俗控制中脫離開來、完全臣服於教宗權威,他的策劃人便是1073年的教宗格列高利七世,即不再宣稱教會和國家平等,屬靈權力高於世俗權力。

實際上當時大多教歐洲統治者都有或多或少幹涉教會的行為,其中與享利四世的反抗最為激烈,享利衛世認定教宗其是篡位者沒有資格頒布法令,格列高利宣佈絕罰亨創(經典再現,雙方互開教籍)直至最終亨利四世求和,站在雪地中懺悔三日,格里高利七世的所作所為其實在另一側強化了兩點第一,對個人來說,屬靈忠誠優於世俗忠誠;第二,人的家庭只有在家庭里才能找到真正的團結。藉由這兩點歐洲開始在中世紀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統一體,其實這種中世紀的社會結構並非完美、但在某種程度上有了屬靈的共同想像,在這一點上遠超過後來的神聖羅馬帝國那種不穩定的疆邊。

普世教權

時間慢慢來到12—13世紀,教宗制在長期的耕耘和積累下,走向了空前的強化,沙特爾大教堂、斯特拉斯堡大教堂等大量的歌特教堂拔地而起,伴隨著種種神跡亦或者是奇觀,教會獲得了無與倫比的權力和財富,號召世間的所有人的來到榮耀的神面前。在另一方面,哥特運動的效果其實是雙向的:大教堂往往是孕育中世紀大學的地方,中世紀的教學任務在於理解和解釋神的真理之說,這實際上為教會提供一個完整的神學框架基礎,和教會法(12世紀義大利博洛尼亞大學便是羅馬民法和教會法的研究中心)一同建立起基督教社會不可質疑的底層框架,這也是基督教會能對世俗政權施加如此強大的影響力的原因。

此時的教宗是地道的的普世君主制(普世教權),所有的主教都發誓只對教宗本人效忠,可以說是完全的中央集權,沒有教宗的授權就不能建立任何宗教修會並且羅馬的宗教法庭有權審判所有基督教王國的上訴——如此強而有力的制度讓同時代君主黯然失色,1198年的教宗英諾森三世直接宣稱:他將審判所有人,而不被任何人審判。他寫信給各個國王,說教宗就像太陽,國王就像月亮,月亮接受來自太陽的光,所以國王的權力來自於教宗。

支持這種教宗權威的主要是屬靈懲罰,幾乎每個人都相信天國和地獄,因此諸如絕罰(開除教籍剝奪救贖的恩典,包括不能擔任法官和律師,死後沒有基督徒的葬禮,如果被埋在聖地就要挖出來毀屍滅跡)、停聖事(這個是針對整個國家的處罰,暫停所有的公共宗教活動,把信仰從這個國家抽離,這個特別好用英諾森三世曾經85次成功的以此威脅不合作的國王)。為了支持這一系列的行動,英諾森三世開始向著整個西歐教會征稅,為此填充自己的財庫

披著羊皮的狼

中世紀的除了日趨強勢的基督教會,也興起了守貧運動,也確實如此,基督教遠非等同於是教宗的政策,在腐敗、視財如命和墮落的神職人員之中,人們又開始希望回到基督教初期那種樸素的運動中去這便是韋爾多派,他們堅持守貧,但教會不關心守不守貧,它只關心兩者:使異端歸正;保護基督教社會,當一些守貧者的信條和教會相互衝突時,他們變成了急需處理的問題。現代的基督徒很難理解這一點,因為在現代社會中,宗教信仰只是個人選擇,極少還有人認為宗教的信條是涉及生死的大事,人為什麼要因為自己的信仰殘殺他人呢(這里埋個伏筆,最後兩篇講)

另一個基督教會中的異端便是清潔派,意思就是清潔者,另一個稱呼是阿爾比派,他們認為宇宙是善惡的永恆衝突之地,對於惡、悔改和信心是無所裨益的,他們的對策是把自己一分為二,這其實是古代二元論的復辟,大公教會對此的回應是派遣十字軍屠殺了法蘭西地區的阿爾比派據點,設立宗教裁判所讓異端懺悔,雪萊對此的評論可以說一針見血:教會趕出了一個魔鬼,卻為其他七個魔鬼打開了大門。

在這種背景下,多米尼克會興起了——這是歸屬於教宗的嘗試和平幫助阿爾比改宗的教會,他們的信徒不設武裝,像窮人一樣,赤足,乞食,在人們身邊奔走,因此他們的傳導和教誨深入人群之中,他們被稱為「托缽教士」。

1220年,教宗把異端審判權交予了多米尼克會,隨後便是臭名昭著的宗教裁判所的設立,審判是秘密,被告人不知道原告,也沒有任何信息的幫助,如果他無法自證清白,那麼就會被剝奪全部財產和開除教籍,並且加以處罰,而負責這一切的裁判官不服從任何人。除了教宗,到1252年,宗教審判所的最後一塊磚被補上,英諾森四世授權裁判官使用武力手段迫使異端坦白自己的罪惡,這無疑引起了人們的驚恐,但英諾森三世已經證明了誰才是這個世界的統治者。

中世紀神學

讓我們把目光從可悲的屠殺中移開,重新回到建立的大教堂中,前文已經提到,在中世紀教堂是知識和大學的孵化所,它的核心就是「學習虔誠」。這其實是一種獨一無二的中世紀神學,它基於兩個看似矛盾的前提一個是對於基督教義的強調,另一個是理性的求知慾。基督教義被認為是固定不變的,自由的探討真理從來就不作為目標,討論的目的是表明教義的合理性,探索的目的是為瞭解釋教義的深刻內涵。也即是說,教育以宗教為前提,求知以不違背信仰為前提。

但是,隨著十字軍東征,一些穆斯林收集下來的羅馬和希臘文化典籍被反向傳播會了西歐的大學中,這種對於學術純粹和未知去求索的精神深刻的影響了一批修士,就比如阿伯拉爾。阿伯拉爾直言智慧的第一把鑰匙就是連續不斷的追問和懷疑。這種精神其實對於希臘人來說並不陌生,但對於其他中世紀的人來說簡直震驚,這無疑會被當時的大公議會所指責,堅定的保守派博爾納主教宣稱稱義的信仰只講信奉,它不爭論。

最終阿伯拉爾被指責為異端,但這顆種子已經埋下,並且迅速擴散開來。其實對於問和信的爭論,一直都很難被很明確的分開,也許你可以說像阿伯拉爾這樣的人對於求知的信仰已經超過了對於基督的信仰,學習是一件壓倒其他的東西,而在博爾納這樣的人身上,你看到的是一種狂信徒式信仰,不尋問,只執行,這就好像我們之前討論諾斯替教派一樣,一些人選擇相信去行動的時候,另一些選擇思考自己的信仰,我們沒有辦法評論兩者的好壞,因為即使是基督本身的教義也在漫長的實踐中有了更多為人處世的智慧

面對盪起的名為懷疑和理性的漣漪,教會顯然不會裝聾作啞,他們選舉出托馬斯·阿奎那前往巴黎面對紛爭,就像阿伯拉爾一樣,他也認為理性高於人的其他一切,但他因為忠誠於教會而在學術上的觀點與眾不同,他在《神學大全》中寫道「在神聖的教義中,要從神的觀點來看萬有,神學的一部分內容存在於神的自身,另一部分存在於上帝之外的其他存在者」。阿奎那明確區分了哲學和神學、理性和啟示,但這兩對並不是矛盾,他們都是知識的源泉,他們都來自同一位神。他們不同之處在於它們尋求真理的方法。理性基於有形的受造物,啟示是基於神聖的意志,而神是自在而非受造的,所以它在確定性上是優於理性。

如何證明理性和信仰的統一位格神,他舉了個例子,比如用理性證明神的存在,根據亞里士多德的原則,每個結果都有一個原因,每個原因都有先前的原因,自此可以倒推到第一因——即神聖的造物者。但是通過三位一體的啟示獲得的知識,是一種特殊的恩典,這種恩典唯有通過神指定的聖事,那聖事由又誰來決定呢?當然是教會拉,因此阿奎那認為服從於教宗是得到拯救的必要條件(終於圖窮見匕)。基督教的七大聖事也是在這一時期確定的:洗禮、堅振禮、聖餐、補贖、臨終、婚禮和聖職。說到補贖,這個就很有意思了,阿奎那對此解釋道受惠於聖徒和虔誠的基督徒的工作,教會有一個功德庫——屬靈寶庫,神父可以從中支取功德來幫助其功德不足的基督徒,那怎麼獲得呢?答案是贖罪券,這個其實在十字軍東征的時候就已經興起了,這就不奇怪有人會說越有錢的人越容易上天堂。

日落時刻

1300年2月,教宗卜尼法斯八世創建了聖年,這是一個全新的手遊玩法,所有在聖年期間來到羅馬朝拜的人所有的罪惡都可得到完全的赦免,人群聞訊:居然還有這樣的好事?於是蜂擁前往羅馬,那沿途的教堂和商人必然是賺了個盆滿缽滿。歷史就記載教宗多次站在人群面前,身穿紫袍,高深呼喊:我是凱撒,我是皇帝。傳說他的教宗皇冠上有48顆紅寶石、72顆藍寶石、45顆綠寶石和66顆大珍珠,有兩位神父夜以繼日的將「無數的財富分類歸檔」。

在教宗享受著權力的愉悅之時,世界又一次開始變化,伴隨著封建制度的爭鬥和轉移,新的稅收收入迫在眉睫——在英格蘭,法蘭西的國王開始渴望更多的錢來維持軍隊,對在中世紀前教會都是享有免稅權的,但在一個日漸興起國家,當然在討論現代意義上的「民族」觀念為時尚早,只是在具體實行中國王發現:離開教會之後國家體系仍然可以運轉。

這種的抗爭事實拉開了1300—1500的中世紀的衰敗時期,教會開始失去對政治權柄的掌控,中世紀始於查理大帝的「上帝之國」,舊的大公基督教維系的普世秩序開始分解,在英格蘭和法蘭西國之對教會征稅之後,教宗一度以絕罰相威脅,英國國王愛德華一世和法國國脅力陸續以剝奪教主政治保護和限制金銀出口相對,最終以教宗卜尼法斯八世的讓步收尾。數年後,法王腓力囚禁了一位主教,指控其有叛國罪,這引起了教宗和法王的又一次衝突,卜尼法斯發布《唯一神聖》,直接宣佈教宗要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所有人都應該服從這一點。

法王的回應是以教宗選舉非法迫使其退位,他找到諾蓋雷特率人用各種手段得到一批「自願」的證詞,隨後帶人前往卜尼法斯避暑的義大利山莊,把這個當時86歲的教宗囚禁和羞辱數日,最終他在幾周內去世了,同時代的人都說他像只狐狸一樣悄無聲息的來到這個世界,像隻獅子一樣君臨天下,像只一條狗一樣死去。

如同兩個世紀以前的卡諾莎覲見意味著教宗權力的上升一樣,這次阿那尼事件之後,對於教宗來說更加混亂的時代即將到來,接下來七位教宗的多數都是法蘭西血統,他們都選擇住在一位名為阿維尼翁的小鎮上,因此也被稱為阿維尼翁教廷,這種領土上的包圍實際上使其成為了法蘭西王國操縱的工具,通過物資和稅收的通道法王可以輕易的操縱阿維尼教廷,即教廷的巴倫比之囚,這個發展國人不要太熟悉,整個一曹操的劇本。

教宗制度在1378年迎來了徹底大分裂,三位教宗都宣稱自己是正統,有權對於不信者發動絕罰,法蘭西支持克萊門、義大利跟隨烏爾班等,各地都有不同教宗的支持者,十字軍四處劫掠,人們建議舉行一次大公議會,但是根據《教會法》只有教宗可以批准大公議會召開,那麼哪個教宗有這種權利呢?所以實際上《教會法》阻止了基督教王國的統一,看來需要一個更高的法律。這場混亂直到1417年的康絲坦姿會議才結束,會上廢黜了兩位教宗,另一位教宗被迫退位,從而選舉出一個新的教宗,也就是馬丁五世。但馬丁五世一上位就開始否定這個公議會的權威,這麼說吧,公議會的定期召開有點接近於有限君主制,而作為教宗的馬丁五世並不希望被如此鉗制,因此當選之後教宗便開始反對公議會的種種措施,其實這種矛盾來源於教宗,他們往往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作為凱撒的繼承人還是彼得的繼承人

終末審判

時間是一種細查和檢驗人類成就的方式。人們設計社會制度與政治制度,多少世紀以來人們認為他們自己的秩序是所能想像出來的最好的秩序。他們為之奮戰,因為他們深信,這個屬世的特定組織一旦崩潰,他們今生、來世的生命都沒有意義了。但是時間之河漂滿了社會和政治的廢棄物城邦,帝國,專制統治和君主。我們不禁會疑惑,為什麼在此之下生活的人竟然會捍衛它們或高度評價它們?

在富有洞見的小冊子《基督教與歷史》中,赫伯·特·巴特菲爾德觀察到人類興起、興旺,然後衰落,因為時間進程有其固有的「審判」。最初看似非常有價值的制度最終坍塌為廢墟,因為時間自身使瑕疵顯現。當然,被時間「審判」的不是這個人或那個人,而是制度本身。歸根結蒂,因為在時間過程中,正是人類本性將美善的事物轉變為弊端,所以正是人類本性中的瑕疵受到了審判。既然中世紀的教宗制就是這樣的一種制度,那麼它也落入審判之手

在審判到來之前,一些人便已經開始有了不同的聲音,英國的威克里夫認為國家有神給予的資格去審判那些教會中的有罪者,毫無疑問,1377年教宗給他合適的定罪,所以威克里夫實際上是強調義人的屬靈自由,類似於路德後來提出的因信稱義,「基督是真理,教宗是謊言;基督拒絕世俗的主宰,教宗追求它;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宗是十足的毒藥,是將自己上升到神的罪人,是敵基督者!」1383在波西米亞,約翰·胡斯,在《論教會》中同樣認為基督才是教會的元首,他的信徒被稱為胡斯派,迎接他的是康斯坦斯公議會,他原以為這是一次陳述觀點的機會,但到了這里之後就發現自己成為宗教裁判所的犧牲品,宗教裁判所的規則很簡單,人數足夠多證明被告有罪,那麼被告就必須拋棄錯誤並且懺悔然後終身監禁代替火刑,不然就被燒死,對於胡斯來說,沒有違背真理的選擇。隨著更多異端的剿滅,從內部改革教會已經被證明是不可能的,教宗制的審判即將到來,而這些反抗者的殘余,也就是波西米亞的弟兄聯盟即將見證這一切

附:目錄

(一)耶穌和使徒時代(公元前6年——公元70年
(二)大公基督教時代(70年——312年)
(三)基督教羅馬世紀帝國(312年——590年)
(四)中世紀基督教(590年——1517年) (五)宗教改革時代(1517年——1648年) (六)理性與復興時代(1648年——1789年) (七)進步時代(1789年——1914年) ( 八)後基督教意識形態時代(1914年——)

來源:機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