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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序言

在我二十歲讀大學時,一來是因為家父的影響(狄倫是他最愛的偶像),二來是因為對搖滾樂的痴迷,很多人討論搖滾樂最終都會討論到他身上,於是乎在我就收集了一些他的唱片與書籍。但因為當年水平不行,再加上後來東奔西跑,一直沒靜下心來整理以前收集的資料。近日難得在台北閒居一個月,看著房間里那些積灰的書籍和唱片,忽然想為這些陳舊的記憶做個整理與回顧,於是就有了這麼一篇簡述。

關於狄倫的研究很多,加上我自己根本就不是甚麼狄倫專家(像某些瘋狂的粉絲,會滿世界去買狄倫的Bootleg)。再加上資料都是十多年前買的,難免有過時或者不足的地方。不過狄倫近幾年開始灌錄一些翻唱歌曲,而最近比較有名的新創作,則是十六多分鍾的〈Murder Most Foul〉、和專書《The Philosophy of Modern Song》,讓我這些材料不算太過時;畢竟大家更關注的,還是他在創作這些經典歌曲的心路歷程。

我主要用的是四本書《Bob DylanThe Essential Interviews》、《Bob Dylan Behind the Shades Revisited》、《The Bob Dylan Scrapbook 1956-1966》、和他個人自傳(台版翻譯《搖滾記》、陸版翻譯《像一塊滾石》)。另外三部主要的紀錄片《No Direction Home》、《Rolling Thunder Revue》、和《Don』t Look Back》。

雖然在我看來,搖滾樂已經逐漸衰退老去;但對狄倫的研究,將因為他的時代性而更發重要。不論是他的歌詞,或者是他的生活方式,都深刻的反應那時躁動的、迷茫的「戰後嬰兒潮」。尤其是考慮曾經到處都在爭奪 「某某圈的狄倫」這一頭銜時,越加感嘆他巨大且深刻的影響力;雖然一開始,這些都似乎不是狄倫努力奮鬥的目標。

民謠搖滾?

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首先,甚麼是民謠搖滾?對此狄倫的解釋是:「民謠搖滾,就是唱片公司想出來賣錢的名目」 。那事實呢?

民謠(Folk tales),其實就類似於我們的民歌。在古代,由於資訊傳播非常不方便,所以人們常常口口相傳,甚至產生了很多傳說和軼聞。西方文學經典《奧德賽》,中國經典《詩經》,其實就是當時的歌詞本。另外在狄倫名歌〈Mr. Tambourine Man〉里,有提到一個叫troubadour(吟遊私人)的詞,他的工作就是拿把魯特琴到處傳唱故事。而民謠之所以會成為一大類,就因為他用歌唱的方式去講故事,大眾不但聽得懂,還記得牢。當然,民謠也不只屬於美國。愛爾蘭的〈丹尼男孩〉(Danny Boy),俄羅斯的〈格林卡〉(Калинка),這些都是有著古老旋律和背景的民歌。

狄倫在投入民謠音樂之前,曾因為當時流行貓王(Elvis Presley)或巴迪.霍利(Buddy Holly)等搖滾歌手,在他老家明尼蘇達組過搖滾樂隊。然而因為種種原因,他的樂團之路沒能走下去。幸運的是,狄倫因緣巧合知道了(This Land is your land)作曲者Woody Guthrie。於是在就讀大學期間,狄倫決定休學一年,並揹著一把吉他,跟家里人道別後去紐約拜訪Woody,順便看能不能在紐約闖出一番天地。

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本來根據他家里的估計,狄倫在紐約玩個一年後,就會乖乖回到大學完成學業。沒想到他到紐約後不但見到了在病榻床邊的Woody,並在他前面演奏了Woody和自己寫的歌曲、同時獲得哥倫比亞唱片人的關注。根據狄倫自己的說法,因為當時聽民謠的人也沒多少,所以與Woody的見面本身就不是一件多難的事;更重要的,是他認為當時自己搞得民謠音樂,本來就是一種小眾音樂,所以自己並不期望受到大量的關注。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雖然這個擁有「被淋濕的老狗」嗓音的狄倫在出了第一張響應平平的唱片後,他認為那些老歌「不夠自己唱」,於是乎他決定開始自己寫歌。這次的創作的《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本來也沒太當一回事:畢竟除了民謠女王Joan Baez、民謠前輩Peter Seeger捧場外,當時也沒太多人知道這個來自明尼蘇達鐵銹帶的猶太小子。沒想到他憑藉〈Blowin』 in The Wind〉、〈Master of War)、還有〈A Hard Rain’s a Gonna Fall〉這些歌曲火起來。

其實所謂的反抗歌曲,根據狄倫自己的說法,只是一種速寫似的紀錄。他把他當時所思所想先寫成文字,然後根據這些文字去找適合的旋律。所以狄倫一直強調自己沒有聲明甚麼太明確的政治立場;雖然他也在同一時期與Joan Baez參加了華盛頓大遊行。

1964年,狄倫發表了《The Time They Are A-Change》(有人翻成「變革時代」)後,更多人視他為年輕人的代言人青春、躁動、充滿反抗精神。於是在公開或者私下的場合里,很多人開始期待狄倫多寫一些抗議歌曲,讓他不勝其煩。隔年的《Another Side of Bob Dylan》就刻意選一些比較私人的、講感情經歷的歌(其實在狄倫的首張創作專輯哩,就有一些這類的歌曲,比如狄倫後來再次灌錄的〈Girl from North Country〉)。當時已經有些人感覺不太對勁,不過因為這張唱片還都是原聲唱片,所以引起的反應還不是太激烈。

到了1965年《Bring it Back Home》的新港音樂節時,大量的反對聲音開始噴涌而來。首先是狄倫開始灌錄電吉他的聲音(雖然他小時候玩過電吉他,但因為沒怎麼研究所以基本不會用),這讓很多狄倫「老粉"認為狄倫脫離清高的民謠,開始想搞搖滾樂賺錢;其次是他在新港音樂節開始找搖滾樂團伴奏,聲音之大大到所有人都受不了,甚至連他的老友Peter Seeger找了把斧子想把音箱電源線砍斷。再加上他的新經濟人Albert Grossman想打造出一種時尚的、嬉皮式的狄倫,甚至在服裝上他也拋棄了白襯衫配牛仔褲,穿上了合身的西裝,這更讓他的民謠粉絲憤怒異常。

同年下半年,狄倫推出《Highway 61》,不但錄制了震驚四方的〈Like a Rolling Stones〉,同時還灌錄了十一分鍾半的長歌〈Desolation Row〉(可別小看這首歌,滾石因為聽到這首歌隔年也灌錄了十一分鍾的〈Going Home〉,並在日後寫了一些八九分鍾的歌,這就包括他們的代表作〈Sympathy for the Devils〉)。再加上《No Direction Home》的發布(這里得澄清一點,有人說在這部電影里狄倫拿著〈Subterranean Homesick Blues〉的歌詞版對應音軌一張張換歌詞版是人類第一首MV,這根本就是牽強附會),讓狄倫的風評更加兩極化。爾後他跑去歐洲巡演,受到大量的非議和爭論,也就不奇怪了。

當年狄倫與歌迷的互動,應該評價呢?在我看來,那些所謂的「歌迷」其實非常幼稚且自私,強迫狄倫按照他們的意識去行動。作為一個藝術家,尤其是一位公眾人物,只要他不幹些違法亂紀,敗壞道德風俗的事情(這部分後面再詳談),那怎麼表達是他個人的自由,作為觀眾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誠然,善意的表達是沒甚麼問題,但因為他的作品你不喜歡就去詆毀人家,甚至給他造成人身威脅,這些行為非常的愚蠢且沒有意義。而後狄倫在出車禍後,就以「不想再幫吸血資本家打工」為藉口,整整躺了一年。而那些狄倫的歌迷,除了去翻他家垃圾桶,一點辦法都沒有。

另外值得一提的事,狄倫在65-66間還寫了一本叫《Tarantula》的一本書。據他說這本書是因為出版社主動找上門來,在眾多合約里他們選一個條件最好的簽,然後就想辦法「湊」出一本書了。當時狄倫也不知道要寫甚麼,於是乎就把很多日常寫到一半的詞句整合起來,一口氣放到這本書里。有人說他像小說、也有人說他像淺意識的散文詩詞,不管怎麼說,那都是一本死忠狄倫迷才願意研讀的書。

Blond on Blonde、Basement Tapes 還有其他原聲音樂

在狄倫的紀錄片里,比如《No Direction Home》,都喜歡把《Blonde on Blonde》作為早期狄倫的一個句號。為什麼呢?因為狄倫在這張作品後,先是出了摩托車車禍,躺了好一陣子;然後他復出後的第一張唱片《John Wesley Harding》,則是一張偏原聲樂器的唱片。再加上狄倫曾經隱居好一陣子,不但不再嗑藥、濫交、甚至取消了很多場演出,一心回歸家庭,只錄一些相對隱晦輕松的唱片。於是乎很多人都認為,六六年後的狄倫變了;但事實是這樣嗎?

首先,就音樂本聲來說,《Blonde on Blonde》那種「纖細的,帶有金屬音色的」的樂隊風格,其實已經成為狄倫的標志性音樂和聲很簡單,編排很隨性,但總能散發出很強烈的藍調氣息,甚至有些編排帶點爵士的影子。並因為這張唱片,確認了狄倫的「樂隊之聲」後,這徹底改變了他寫歌的方式。甚至三十年後,他還回頭找尋這種帶有濃厚藍調風格的音樂記憶。其次,在狄倫休養的這段時間哩,與他保持長期合作的The Bands拜訪他。可能是為了打發時間,他跟The Bands錄了一堆素材,有些甚至成為這個樂隊的主打歌,比如〈Going to Acapulco〉。由於這些錄音都是在地下室隨興錄的,八年後哥倫比亞出版這張唱片時就叫《The Basement Tapes》(狄倫曾說他不想要出版這些作品,因為都是隨手演奏隨手錄的。但就像他後來大量的Bootleg 證明那樣,很多人很喜歡這個作品集)。這更加證明了,狄倫已經離不開樂隊合奏了(過沒多久,他的民謠老戰友也紛紛找樂隊錄作品)。最後,狄倫早在65年就跟Sara Lownds登記結婚,並孕有小孩。所以狄倫藉由摩托車車禍休息好一陣子,這段時間與其說他嘗試告別甚麼,不如說他只是累了,想換個活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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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狄倫當時狀態還不錯,所以他在錄制《John Wesley Harding》後,想把這種風格繼續發揚下去,於是就找了他的偶像,人稱黑衣人的Johnny Cash,不但用合唱的方式重錄他的老作品〈Girl from North Country〉,同時還寫了好幾首鄉村風格的音樂。本來他有意願把這張唱片取名《John Wesley Harding II》的,但後來在聽取製作人建議後,改名《Nashville Skyline》。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因為狄倫說自己當時在戒菸,所以在《Nashville Skyline》里,他用一種不可思議的乾淨嗓音唱歌;另外本來在選主打歌時,狄倫通常都讓製作人或唱片公司從里面選。但這次他明確表示不想要〈Lay Lady Lay〉當主打歌,發行方沒聽他的,結果這首歌爆火,狄倫事後也表示他們是正確的。

1969到70年是一場重要的年份,滾石推出了〈Let it Bleed〉、The Who推出了〈Who’s next〉,而那年夏天在他家旁邊的農場旁,嬉皮士大搞音樂派對,把搖滾樂的氣氛拉到高潮;而這時候狄倫推出這兩張「不痛不癢"的唱片,自然引起部分樂迷的不滿。再加上披頭四於1970宣布解散,很多「搖滾三巨頭」的樂迷就開始把目光放在另外兩位身上。曾經有位叫A.J. Weberman的瘋狂樂迷,他曾在1970瘋狂翻狄倫家後院的垃圾桶,甚至出版一本叫《Dylanology》的書,惹得狄倫在1972年接受他采訪時忍不住問他「你明明有這麼多的事情可以做,為什麼老揪著我不放?」後來在這傢伙胡噴亂說後,狄倫無奈地讓他離開;而這位老兄還認為狄倫被資本裹脅,殊不知也就這兩年,狄倫剛走出一個事業的小低潮《Self Portrait》。

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狄倫的另外一位迷弟,另類搖滾創始人Lou Reed曾經錄制過一張《Metal Machine Music》,里面收錄各種他在紐約刻意錄的噪音拼貼,因為這張唱片太前衛了當時與論和銷量直接撲街,唱片公司直接警告Lou Reed不要再搞同樣的飛機。在唱片公司的監視下,Lou Reed的另外一張較為傳統的經典作品《Coney Island Baby》就這樣被「逼」出來了;狄倫的《New Morning》也是這樣,這張唱片走回《John Wesley Harding》的路線,而《Self Portrait》那種雜揉各種風格,甚至連翻別人的情歌都迫瘋狂吐槽。雖然過了五十年後回去聽會發現這張其實也蠻好聽的(這也是為什麼後來哥倫比亞又用很多未收錄音軌,並推出了《Another Self Portrait》),但在那個偏激的年代,狄倫這種「溫和"是不被大眾所接受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事,《Metal Machine Music》雖然在商業上很撲街,但卻吸引了一位品味獨特的青年Sonic Youth的Thurston Moore。

回頭看狄倫這時候的狀態,其實是刻意與主流音樂活動保持距離的。世界知名的Woodstock演場會離他家其實不遠,當時也很多人也跑去邀請他上台,但狄倫全部拒絕;並因為他不開展巡演(尤其是巡演逐漸比賣唱片還賺錢),把時間更多用在灌錄唱片跟陪伴家人上,所以那時候狄倫的唱片比較溫和。不論是歌詞或者旋律,都比其他時期輕松;但因為在那個變革的時代,狄倫刻意與主流保持距離這一做法,引起很多人極大的不滿(畢竟他的《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可是John Lennon 跟Paul McCartney曾經天天聽的專輯)。

但那時候的狄倫狀態也沒完全恢復:傳言他得了失憶症,很多年輕時寫歌技巧都想不起來;甚至最夸張的傳聞是,他後面很多唱片所選的歌曲,都是《John Wesley Harding》時期寫的,越後面越不知道怎麼寫(所以才會有《Self Portrait》這張灌錄別人作品的唱片)。當然,不管這些傳言真假,狄倫後來收到導演Sam Peckinpah的邀請,跑去墨西哥幫電影《Pat Garrett And Billy The Kid》創作原聲帶,還撈到一個跑龍套的腳色。雖然其原聲帶被當時很多樂評人結構散亂,亮點不多;但狄倫最知名的歌曲〈Knockin” on Heaven”s Door〉就在這里第一次亮相。

Blood on the Tracks、Desire、滾雷樂隊巡演

雖然狄倫在《Blood on the Tracks》表現的哀怨的不得了,大談自己的婚姻問題,但必須先說清楚的,這場婚姻會破裂,狄倫的責任其實比較大。

江湖傳言,早在狄倫成名前,就與當時女友Suze Rotolo孕有一子;爾後是因為狄倫跟Baez好上了,所以才跟狄倫分手。後來演員Sara Lownds的出現,讓狄倫在未跟Baez正式分手情況下就跟對方好上(Joan Baez:有一次我來找狄倫,然後看到Sara看我的眼神時,我就懂了)。即便狄倫曾說過自己深愛Sara Lownds,但也是這位仁兄在Suze Rotolo跑到義大利時捧著臉哭,喊著我要Suze回來;也是這位仁兄送Baez一顆超大寶石的戒指,這一事情還被Baez寫到歌里。所以當狄倫跟The Band重組並開始巡演時,他又開始過上六零年代中那種「自由的愛"時,一個人在家帶五個小孩的Sara Lownds越想越火,並開始抨擊狄倫。

那當婚姻出現問題時,狄倫怎麼處里呢?他有沒有找婚姻咨詢師,或者請中間朋友協調這些常規手段;狄倫先是寫一大堆歌,告訴Sara他很傷心、他知道自己錯了、希望能挽留她,然後藉此做成一張唱片,讓大家都知道狄倫苦情的一面。由於這時候已經是1975年,披頭四早就成了回憶,滾石樂隊在推出兩張經典唱片後也越顯疲態,所以這張《Blood on the Tracks》不但沒人噴,而且廣受好評。滾石雜誌的樂評甚至認為這是七零年代最重要、最成功的唱片之一。更何況那時龐克(Punk)逐漸出來,而號稱「小狄倫」的Bruce Springsteen逐漸冒出頭來(狄倫曾經這樣跟Bruce打招呼「嗨,聽說你是新(版本)的我」),所以樂迷和樂評以前對狄倫那種「有色眼鏡」逐漸淡去,大家能更心平氣和地去欣賞他的新作品。

與此同時,狄倫因為之前拍電影去了趟墨西哥,在感受到當地的音樂和語言後,啟發了他創作了幾首歌:〈Romance in Durango〉、〈Isis〉。不過狄倫在創作這些作品時,他同時想起自己在紐約格林威治村認識的作詞者:Jacques Levy,於是狄倫提議Jacques與他共同完善自己最近在寫得歌。爾後他又聽到拳擊手,「颶風」 Ruben Carter,因為被誣告指控謀殺並做了十幾年冤獄。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後,狄倫決定為他寫一首歌,為Ruben聲援,於是〈Hurricane〉出現(這首歌讓很多老歌迷快樂,因為他們認為那個寫反抗歌的狄倫回來了,但這首發布後類似的題材狄倫很少再碰了)。

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這些歌曲越寫越多,多到可以錄新唱片了,但狄倫似乎還不滿意:他腦海里出現一個更瘋狂的計畫。他不但要全國巡演,而且不像六零年代那樣搭飛機、而是弄一台小巴士,帶著幾十號人在美國亂逛。他在擬定這個計畫時,剛好窗外打了幾次響雷,於是乎狄倫決定把這場巡演名為「滾雷巡演」(Rolling Thunder Revue,Revue意思是滑稽劇,所以在演出時狄倫不但打扮得很花俏,還在臉上塗白顏料)。爾後在跟印第安人聊天時,狄倫發現「滾雷」在印第安語里表示「真相」,他高興的說這就是他想表達的意思。

狄倫把演出的場地訂在當地的小酒館、小禮堂、他甚至去印地安保留區跟印地安大談美國精神;同時他選取的樂手也很隨意。吉他手Mick Ronson是從David Bowie那邊請過來的、小提琴手Scarlet Rivera是在街上聽她演出後非常滿意就請過來。他甚至請回了自己的老戰友Joan Baez回來與他一同合唱,甚至在巡迴中互相傾訴自己為什麼婚姻失敗(狄倫:我曾經對你生氣過,因為妳結婚也沒通知我。Baez:你結婚不也沒通知我?狄倫:我娶了我愛的人。Baez:我嫁給了我以為我愛的人。狄倫:看到沒,思考只會把事情越搞越糟,要感受)。連好萊塢日後女星Sharon Stone,那時候也以十幾歲小姑娘的身分跑去後台與狄倫討論Kiss與藝妓的區別。

就在巡演的過程中,狄倫腦海里蹦出兩個計畫:第一是他的常規操作,帶著這些樂手去錄唱片。雖說是常規操作,但當狄倫帶著巡迴樂團去錄音室時,錄音室犯難了;雖然這些樂手已經演奏狄倫的歌幾十次了,但因為狄倫自己老是改來改去,有時一高興連key都改了,搞得這些樂手一個比一個抓狂;Scarlet Rivera甚至表示說自己就一個街頭賣藝的,要她去錄音室去搞錄音簡直要她命;所以這個樂團在錄音室胡整瞎搞好幾回後,狄倫在這些素材里挑選他喜歡的,於是乎就出現了他七零年代第二成功的唱片《Desire》。

第二個就比較刺激了,他想拍自己的電影。雖然他認為之前的《Don』t Look Back》根本沒抓到自己的精隨,但除此之外他就沒參過電影製作。《Pat Garrett And Billy The Kid》那次人家是請他寫音樂,順便跑龍套的。但狄倫不管,他身兼導演、演員、製作人多重腳色,不但動員了Sara Lownds(當時還沒離婚)、Joan Baez來參眼,甚至當Martin Scorsese請他參眼自己搖滾記錄片新作《The Last Waltz》時狄倫也拒絕,因為他不想讓自己的兩部作品打架。但事實是,這部由狄倫承包,甚至還讓另外一個人演「Bob Dylan」的《Renaldo and Clara》一出來,口碑立刻撲街,甚至都沒排上院線。雖然狄倫認為在好萊塢里沒法拍真正的電影,他表示自己更喜歡新浪潮的François Truffaut和他的《Tirez sur le pianiste》,但真的讓狄倫拍,卻拍出一部四小時多的超大型實驗電影,並且根本沒幾個人願意看。

這兩件事雖然沒有必然關系,但電影雪藏後沒多久後Sara Lownds正式與狄倫離婚,並嘗試取得孩子監護權然後搬去夏威夷。狄倫這次受到的打擊比上次更大,大到他開始全身新投入基督教,並開啟了低迷的八零年代。

「The Traveling Wilburys」、三十周年紀念、「回歸」三部曲

其實狄倫在八零年代並沒有躺平:他找了吉他手Mark Knopfler、並與當時當紅的Tom Petty合作、還找了U2的製作人Daniel Lanois製作了《Oh Mercy!》,但樂迷和樂評都反應平平。畢竟在八零年時,只要一接受采訪,狄倫幾乎口口不離《聖經》,認為所有的問題都可以在聖經里尋求解決。或許教會幫助他走出離婚這一困境、卻不能給他原來的創作靈感。另外造成這一現象還有另一個原因正如之前講的,狄倫喜歡寫個結構然後讓樂手發揮,所以當音樂製作變成戴耳機預錄音軌時,他一開始沒辦法接受這一做法,這對製作音樂造成了困難(有人評價「Vision of Johanna」其實是一首旋律很弱的歌,但憑藉樂手的超強發揮,才造就今天的經典錄音)。不過這時期發生了一件事情,讓狄倫重新找到製作音樂的感覺。

在狄倫公開的五個小孩里,Jakob Dylan開始表示自己對音樂創作有興趣。為了協助他兒子,狄倫找了幾個老夥伴,其中包括披頭四的George Harrison、前面提的Tom Petty、老派美國歌手Roy Orbison、還有ELO的團長Jeff Lynne。他們合組樂隊「The Traveling Wilburys」。Traveling很容易理解,那Willburys呢?根據一些說法,在錄音時出現失誤時,George Harrison曾開玩笑的說「這些素材既然錄壞了,那我們就把他給埋了吧!(Will bury)"所以這個樂團團名可以翻譯成「四處游蕩的次等作品」(台版翻譯為「漂泊合唱團」)。雖然這個音樂計畫並不是狄倫主導(相反的是Harrison),但Jakob聲稱能組成這個樂隊他貢獻良多;他們第一張唱片於1988年推出並獲得成功,雖然後來因為各自的計畫,再加上Roy Orbison離世而解散;但這個樂團的出現,是狄倫在八零年代最成功的亮點。

1992年時,為了慶祝狄倫進入樂壇三十年,大家決定於十月十六號在紐約曼德遜花園廣場舉辦紀念演唱會。舉辦方邀請了十幾位音樂家或音樂團體,用他們的方式去詮釋狄倫的作品。名單里不但有狄倫的老朋友,比如The Byrds 的Roger Mcguinn、「吉他之神」Eric Clapton(這里講個趣聞:Eric本來對狄倫早期的民謠唱片沒甚麼感覺,但當聽了《Blonde on Blonde》後開始對狄倫有興趣,並嘗試與狄倫接觸合作)、「民謠搖滾」Tom Petty跟Neil Young,甚至連靈魂歌手Stevie Wonder都獻唱〈Blowin” in the Wind〉。這場里的兩首合唱〈My Back Page〉跟〈Knockin』 on Heaven’s Door〉堪稱絕對的經典,而狄倫的返場獨唱曲〈Girl from the North Country〉也預示了新的唱法。雖然這場演出非常成功,不過也發生了一件意外:當時他們也請了愛爾蘭歌手 Sinéad O”Connor獻唱,結果她開始發表一堆跟音樂會沒關系的言論,然後在噓聲下台;雖然在大合唱時,她還是貢獻了部分的和聲Solo。

MTV(Music Television)是一個崛起於八零年代的電視頻道,他們的工作就是用電視節目的方式推廣流行音樂(這也是為什麼八零年代會有這麼多MV)。九零年代初時他們開始策畫新的節目,其中一款就是請流行歌手用原聲樂器去演奏他們自己的歌曲,這款節目就叫MTV Unplugged(Unplugged是指不插電,因為電聲樂器都要插導線到音箱)。在這個節目里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演出,其中最成功的是Eric Clapton(他說那場錄音是他生涯中賣得最好的)跟Nirvana(這也是他們最後一張錄音)。狄倫雖然於九四年受邀參加,但並沒有獲得太多注意;畢竟人家本來就是唱民謠的,早期錄音都是一個人背著一把吉他在那邊唱,達不到MTV想要表現出來的反差感。不過狄倫用一種更尖、更刺耳的唱歌方式來唱歌,這也是這場音樂會的亮點。

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可能是之前幾場成功的音樂會讓他重拾信心,於是狄倫重新整理素材,並在九七年出版了他的另一張大作《Time out of Mind》。這張唱片還是找了Daniel Lanois來製作,但與《Oh Mercy!》不同的是,狄倫開始用一種非常粗糙的,甚至頗為原始的藍調來製作專輯。這種音樂風格可以回溯至《Blonde on Blonde》那種藍調搖滾風格,而不再像《John Wesley Harding》或者《Desire》那樣強調旋律和編曲。當歌曲〈Love Sick〉和〈Not Dark Yet〉發布後,雖然不像以前那樣在排行榜上大殺四方,但也吸引了很多新一代的觀眾。

不過在這張唱片發布的早些時候,狄倫在五月曾經心髒病發作,據他自己的話說,「差點去見貓王了」(對方於1977年過世)。同年九月二十七號,狄倫拜見當時的教宗約翰保羅二世,並在他面前演奏三首歌(雖然教宗比較喜歡義大利聖歌跟歌劇)。三天後,《Time out of Mind》發表。

由於《Time out of Mind》獲得了非凡的反響(它甚至得了當年葛萊美最佳唱片獎),於是狄倫再接再厲,連續用這種風格再出了兩張唱片《Love and Theft》和《Modern Time》,後者甚至重新登上流行樂排行榜,要知道上次能達到這樣的成績,得回朔至1975年的《Desire》。另外值得一提的,這兩張唱片的製作人「Jack Frost」,靈感源自於歐洲神話「冰霜精靈」,意思是冬天人們會凍傷鼻子跟手指頭都是拜這位老兄所賜。而這位「冰霜精靈」製作人呢,不用懷疑,就是狄倫自己。畢竟他一直強調Bob Dylan可以你也可以是我,因為我本人的名子叫Robert Allen Zimmerman、是那位來自明尼蘇達、擁有德國姓氏但卻有俄國血統的猶太鄉下男孩。

如何評價狄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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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Dylan,這位上個世紀最具代表性的美國歌手,很多評論家甚至把他跟作家喬埃斯、畫家畢卡索相提並論,認為他是二十世紀歐美文化里最具代表性的藝術家之一。尤其是這個印象在他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肯定後,更是名聲大漲。畢竟連前美國總統柯林頓都說過:「在我們這個時代,我想不出第二個影響力更大的人物了」。

狄倫私下生活有很多缺點。他很自我,排演時隨心所欲的變奏,搞的合作團隊苦不堪言;他對愛情的不忠貞,明明自己巡演到處濫交,還要Sara Lownds理解自己並要求對方不要走。他年輕時甚至喜歡亂編一些話,並以戲弄采訪者為樂,而這些行為事後看起來其實都挺幼稚的。

狄倫一生都沒受過正規音樂教育,他可能連五線譜都不太讀。他所有的演奏技巧都是來自對唱片的模仿;而他的創作也是如此。雖然號稱十三歲時,他就寫出第一首作品。他先寫一段文字,然後根據這段文字寫旋律或和聲。雖然他曾說過自己跟一些人學過一些和聲進行。但綜觀他的作品來看,他和聲寫作的技巧更多的是一種很直覺的排列,所以我們總能在他音樂里聽到很奇怪的旋律(比如〈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這種上串下跳的主旋律)。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樂評都評論他是「單一和弦」創作者,研究他的作品看詞就夠,對此評論狄倫也曾經抗議過。

狄倫在文字的運用也很簡單質朴。你在他的歌詞里幾乎看不到甚麼生僻字,甚至為了韻腳,他還會寫很多簡化音的字,比如「Gonna」、「』Till」之類的詞。同時他創作的主題變來變去,有些是反映他對時事的看法,比如很多人認講核子彈的〈A Hard Rain’s A-Gonna Fall〉(狄倫說這個歌詞不是這個意思,但他也沒具體解釋他究竟想表達什麼)。有些是他內心的真實寫照,比如〈Ballad In Plain D〉和〈Sara〉,前者因為他怪罪Suze Rotolo的姐姐刻意拆散他跟Suze;後者則是告訴妻子Sara Lownds不要離開他(雖然事後狄倫表示自己後悔發表這兩首歌)。但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他寫了一堆充滿意象的、但是意義難明的歌詞,比如長歌〈Desolation Row〉。

有人說披頭四給搖滾樂錄音技術、滾石給搖滾樂音樂內涵、而狄倫則是給搖滾樂大腦。這個說法我覺得狄倫是反對的;他創作的初衷很簡單,唱自己喜歡唱的歌。如果沒歌唱了,就寫自己喜歡唱的歌。至於外面的評價或標簽,他自己並在意,甚至有些反感;因為對他來說,你要嘛就接受他的作品,要嘛就反對他的作品,做這麼多無意義的介紹幹嘛呢?這也是為什麼在七零年代時,曾經有大學想要搬榮譽獎給他,在聽到對方要求自己干這干那時,狄倫憤然拒絕;雖然在好友的勸說下,他還是不情願的去領獎。

最後,狄倫是不是一位反抗歌手?是,也不是。他年輕時曾經誠實表達得自己的意見,並剛好寫出一些人的心聲;再加上〈The Time They Are A-Change〉這類歌曲所傳達的「革新意識",讓很多人誤以為他是一位立場鮮明的發言者。但事實上,狄倫只是如實的表達當下的想法。因為綜觀他一生,不論是唱片或是書籍,甚至是訪談或部分影視作品,都沒有很明確的傾向;且終其一生,他其實很忌諱,努力地避免別人給他貼標簽。所以我認為,他是不是異議歌手這點不是很重要;更重要的,是他對各類問題的思考和表達。

Steve Jobs曾說過,作為他年輕時的偶像,第一次與狄倫會面讓他很警張:因為他擔心,如果狄倫沒有他想像中的聰明智慧,那豈不是很失望?然而在會面後,Jobs興奮的說到:「狄倫不但充滿智慧,甚至比他預想的還要好。跟狄倫討論事情讓人愉快。」連自視甚高的Jobs都對狄倫贊不絕口,那我等凡夫俗子又能說甚麼呢?

余論之一:狄倫的Bootleg

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Bootleg本來指美國禁酒令時,很多人會把靴子後跟挖空,偷偷藏一點酒在里面的意思。後來衍生出藏私貨;然而坐擁最多bootleg的狄倫,其實很討厭Bootleg這一形式。

第一套正式出版的bootleg,就是之前提及的〈The Basement Tapes〉。它本來是狄倫在療養時與The Bands隨便合奏即興的產物,但沒想到這套錄音流傳出去後廣受歡迎,最後唱片公司決定整理出版,也才有了正式的名稱。

《The Bootleg 1-3》也是狄倫很多棄案,又或者是他在錄音室里不滿意的版本。但神偷廣大的樂迷在翻了他家垃圾桶、私下翻錄並叫賣這些錄音後,唱片公司終於決定在1991年出版這套錄音集。

《The Bootleg 4》是非常重要的錄音,在《Blonde on Blonde》出版前於英國亞伯廳演出。由於上半場原聲獨奏、下半場搖滾合奏,再加上觀眾對狄倫怒喊「猶大」,讓這場錄音格外有戲劇性。這套錄音七八零年代就有人提及,狄倫自己對這場的評價並不甚高,不過它最終在1999年出版,稱得上狄倫最重要的現場演出唱片。

《The Bootleg 5》則是之前提的「滾雷巡演」,不過由於出版時間較早(2002),當時只收錄了22首、雙CD的歌。後來唱片公司又出了一個更完整的版本,總共有14張CD,甚至收錄了一些音效很模糊的Demo,頗為瘋狂。

《The Bootleg 6》則是收錄狄倫於1964年在紐約交響音樂廳的演出。當時狄倫還只沒涉及搖滾樂,所以大多是自己拿吉他在台上獨奏。另外下半場有四首請到Joan Baez合唱。

《The Bootleg 7》是為了響應Martin Scorsese拍的紀錄片《No Direction Home》里收錄了一些以前沒聽過的版本錄音。

《The Bootleg 8》則是收錄了八零年代到千禧年後狄倫一些未被收錄的新錄音或新作品,其中我最喜歡〈Born in Time〉。

《The Bootleg 9》則是收錄狄倫還沒成名之前,寫了很多民謠基礎的歌曲。尤其是他在格林威治村里的演出。

《The Bootleg 10》非常有趣。當年狂罵《Self Portrait》,認為那張代表狄倫江郎才盡的人,後來都認為《Self Portrait》其實是一張還過得去的流行歌唱片。於是唱片公司藉此機會推出更加完整的《Another Self Portrait》,收錄了更多當時的翻唱歌或者弦樂配樂。

十以後的錄音我就不再簡述了,因為在我看起來,那真的是唱片公司到處收集一些邊角料來發表,水準參差不齊;要知道,這些錄音本來就不是狄倫願意發表的。

余論之二狄倫與華語音樂

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狄倫對華語流行樂的影響真的很難說,有人說李雙澤是台灣狄倫、還有人說羅大佑才是華語流行音樂的狄倫、然後有人說崔健才是中國的狄倫。反正只要是搞歌曲創作的,大家都喜歡把他跟狄倫連起來;不過羅大佑剛出道時倒是有刻意模仿狄倫,那絕對是沒得跑的。為了學人家卷發刻意跑去燙頭,甚至戴墨鏡這一形象也很像狄倫六五年至六六年的模樣。

至於台灣的民謠創作有沒有受到狄倫的引響呢?其實就美學表現來說,我個人認為Simon and Garfunkel的影響可能更大些。畢竟那種美聲唱法,比較符合當時台灣人的審美旨趣。而歌曲創作這部分,當時大家都在寫歌,也不能說都是因為聽了狄倫才萌發寫歌的沖動——美國人或許如此,別人就不一定了。

余論之三:我個人的排行榜

狄論五論:有關Bob Dylan五十年音樂生涯簡述

我選了五張我最喜歡的唱片與五首歌,排名刻意分先後。

唱片

1. 《Blonde on Blonde》

2. 《Desire》

3. 《Modern Times》

4. 《Blood on Tracks》

5. 《The Bootleg 4 The Royal Albert Hall Concert》

歌曲

1. 〈Desolation Row〉

2. 〈Vision of Johanna〉

3. 〈Joey〉

4. 〈I Don』t Believe You (She Acts Like We Never Have Met)〉

5. 〈Beyond the Horizon〉

來源:機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