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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力的暴力:從先驗綜合到兩種崇高

本人於3月18日,在杭州哲學小組線下會,就康德哲學中的「想像力」做了一次分享,本文是該次分享內容的整理,有修改。本分享為愛好者交流,如果有任何錯誤,歡迎指正。

當時的錄屏:點了去B站

涉及書目:
-《純粹Li性批判》、《判斷力批判》,康德
-《康德的批判哲學》,德勒茲
-《神經質主體》,齊澤克

封面感謝:@米拉_Людмила

——正文——

康德認識論的簡單回顧

想像力的暴力:從先驗綜合到兩種崇高

康德認識論的起點,或者說我們認識的來源,首先是不可知的物自體。然後,「感性」作為一種認識的能力首先出場,運用其時間與空間的形式,從物自體那里獲得「雜多顯像」。感性的特點是被動性,只做接收,其過程像是信息被輸入一個「系統」。

而這個系統,在康德這里叫做「統覺」,這個角色相當於笛卡爾的「我思」。但不一樣的是,笛卡爾的我思作為一個「精神實體」存在,康德的統覺只是作為一種統籌整個認識過程的力量而出現。

統覺,實際上提供了兩個保障。首先是認識活動需要一個載體,一個場域來發生。其次,統覺保障了一種「一致性」或者說「兼容性」,各種信息在統覺的統一調度下,能夠互相匹配,彼此轉換。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如果人的意識是一台電腦,那麼統覺,就相當於電腦的作業系統,而感性就是電腦的輸入設備,負責把數據先導入電腦。

那麼,有了「數據」,接下來就要對於數據進行儲存和處理,這兩個步驟都是由想像力來完成的。兩個步驟分別對應「再生想像力」和「生產想像力」。

「再生想像力」負責「數據存儲」。當我們見過一個杯子後,就能隨時隨在腦中再生出對於這個杯子的印象。這是認識活動得以運行的一個基礎,因為如果我要思考某物,不可能說必須要求我把某物的實體找來,放在面前,對它著看,思考才得以進行。

我們認識一個事物,像是獲得了一份印象的拷貝,存在我們的腦子的深處,可以被隨時喚醒。其實,康德之前的很多哲學家,就已經表達過類似的觀點。而且,這也並不是我這次要論述的重點。

重點是負責第二步的,「生產想像力」。它是真正來處理認識中的「綜合」,這個關鍵步驟的,使得感性提供的「顯像」最終和知性范疇結合,形成最後的知識。

雖然,說了有兩種想像力,但其實只有一個想像力,是想像力在不同場合有不同的運用,但這些運用有一個相同的特點是「無中生有」:「再生」是將不在眼前的東西,通過顯像再生的方式,來無中生有;「生產」則是完成「綜合」,綜合本身是產生新的內容的,這也是無中生有。

最後一種先天要素,也已經提及,知性范疇。它作為一種先天的邏輯形式參與認識活動。沿用「意識=電腦」的比喻,則可以將范疇理解為一種標準的「格式」,用來打包信息,方便輸出。

關於康德認識論的疑問

在回顧完康德認識論框架後,我想問的是:康德的重點在哪里?他論述的基調是什麼?但凡接觸過他的文本,這兩個問題基本不言自明。

康德的重點當然是「知性范疇」作為一種原則為我們的認識論提供了有利的保障,這點真的厲害、很重要。所謂先驗哲學的最高峰:知性為自然立法。

並且,不光是「知性」,當我們遍歷他的整個論述,雖然很多車軲轆話,煩雜而惱人,但我們能體會到他力求的那一種嚴謹性,不厭其煩。比如,十二范疇,就跟黃道十二宮……沒有什麼關系(死)。十二范疇是從邏輯表中,推演而來,有據可循。還有主觀演繹和客觀演繹,正過來推一邊、反過來再推一邊,至少在形式上非常之嚴謹。

康德對於形上學的追求,也就是「科學之科學」,從《導論》一書的全稱《任何一種可以作為科學出現的未來形上學導論》中,也可見一斑。

但,我在瀏覽康德所給出的這幅「分工明確、井然有序的圖景」時,始終有一絲不安揮之不去。問題到底在哪呢?

其實很明顯,想想康德一直在強調的「普遍性」與「一致性」的來源,到底是什麼?是的,普遍性來自於知性,一致性來自於統覺,說的很清楚。但說到底這些都是先驗的,換句話說,它們都只是「心靈的原則」。它們都只在我們的內心中運作,又憑什麼能夠為自然立法?

康德的「立法邏輯」

其實說到「心靈原則」,在休謨那里,就已經提出了質疑。「因果律」是不可證明的,它僅僅是人們內心的原則,是人們將其加在經驗之上。所以它是不牢靠的,並不能保證任何事情。

而康德的觀點是,雖然確實是這樣,「因果律」都是人們內心的原則,但人們把它加在經驗之上,誒,加得好!這一加,加出了一種普遍性,憑什麼這麼說呢?

這段第一句也是稍有迂迴,意思是:我們從經驗中得到的東西,不能超越經驗去運用。所以但凡超驗的,肯定是我們自己主觀的原則。

重點,也就是第二段所說的,這些原則的運用方式:我們只在有「奏效」的時候,才能順利地運用它們。這就很容易讓人想到,休謨關於「習慣」的論述,所謂:習慣是人生最好的指南。

區別在於,休謨認為,所有的習慣之間並無關系,彼此獨立,這個習慣和那個習慣都是特殊的、純經驗的。但,康德指出,習慣並不是獨立存在的,雖然習慣的內容五花八門,但它們其實共享了一套相同的底層代碼,或者說一套相同的語法,也就是知性范疇。

就比如上面提及的這個例子:太陽升起,明天到來。如果讓休謨來評價,他會說,這事情是純偶然,誰也沒辦法斷定太陽一定升起、明天一定到來。而康德會說,你不要管這些,我們腦子里就是有一種范疇,是用來處理「前後相繼」這種因果關系的。我把范疇套到這個事情上,能用啊,那不就有知識了嗎?

「生產想像力」作為中介

復讀一下這句話:我把范疇套到這個事情上,能用啊,那不就有知識了嗎?

這里十分明晰地說出了,知性范疇被運用的方式,一種被動的方式,是「我把它套到事情上」的。其實這也很好理解,「知性為自然立法」,立法確實很了不起,但,法則並不會自己伸張自己。法則有了,還必須有一個能動的力量作為中介,才能讓知性之法發揮作用,那麼這個中介是什麼呢?

也就是「生產想像力」。

主要看加粗的兩句話,「生產想像力」所主導的這個「綜合」過程,到底處理了什麼問題?是調和感性和知性,形成知識。而這兩種能力,用康德自己的描述是「兩個終端」,可見他們的差異之大。那麼想像力又是如何實現綜合、如何工作的呢?

其具體過程,就是「圖式法」,AKA「圖形化」,翻譯有不同。「圖式法」,基於我個人的理解來表述,它是一種抽象和聯想的能力。

一個例子,讓畫家來畫一個球,分幾步?首先,他會在腦子里構思,獲得一個「概念的球」,然後他動手打草稿,獲得「草圖的球」,最後添加細節、不斷完善,獲得「具體的球」。而我們的認識過程,也就是:先看到具體的球,獲得顯像,然後通過抽象和聯想,獲得球的草圖,最後通過范疇的運用,獲得概念的球。

想像力的暴力:從先驗綜合到兩種崇高

再一個例子,布偶、暹羅、美短,三個品種,雖然大家肯定各有所愛,但我就是要說,布偶最可愛的捏!(?)好吧,其實是要說,雖然黨爭不可避,但起碼有一點是可以求同存異的,就是,大家都是貓貓。而,對於它們的認識過程,也是,先從具體的貓,到草圖的貓,最後到概念的貓。

想像力的暴力:從先驗綜合到兩種崇高

為什麼,要舉這兩個例子?肯定不單因為喜歡貓貓,更是要進行對比。會發現,球球和貓貓,兩個認識的過程,在其中感性和知性,各種認識能力不僅僅是扮演的角色有差別,更有參與程度的差別,出力多少的差別。

先說球的認識過程,明顯直觀的成分更多。就算是我們小時候,不用教學,就可能通過自己的認知,知道什麼是「球」,就算還不懂「球」這個詞語,也能知道。但貓貓就不一樣了,各種各樣的貓貓,差別其實還挺大的,我們需要更多的抽象、推理能力,甚至是後天的學習來幫助掌握,完成對於不同種類貓貓的認識。

通過兩個例子,首先,確實可以看到圖式的作用,它兩邊都能「說的上話」。圖式的能力是先天的,更靠近直觀這邊,但圖式的內容,又是可以偏向抽象、統一性這邊的。它能夠作為知性和理性之間的橋梁。

但,兩個例子之間的對比,又暴露了另一個問題:重點其實不是圖式能辦到的事情,而是它具體如何辦到?如果每一次的綜合之中,知性和感性、雜多與統一,它們力量的對比都是不一樣的,到底是誰來做這個分配?如果是想像力出面做這個仲裁,那麼似乎,它的作用才是在綜合之中更加重要的?

其實,康德自己也覺得,沒有在《存粹理性批判》中說清楚這個問題,後來用「判斷力」來打個修正檔,但並不解決問題。因為判斷力無非就是說: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你多做多做就好了呢!

想像力的暴力

通過前文的梳理,我們明確了一個問題。其實康德已然意識到了,想像力的重要性,並且花了相當的功夫來論述它的作用,想方設法地去管束住想像力,使其成為認識體系中的一環,服從於整個「分工明確、環環相扣」的認識體系。

但我們發現,似乎「想像力」才是在認識活動中真正占據主動地位的力量,而知性反過來,像是用以輔助想像力的,為其活動提供了依據。

打個比方,如果說,知性是一把尺子。那麼對於尺子來說,我們能夠做的就是明確規則,來確保大家手中的尺子都大差不差,1厘米就是1厘米。但我們無法保證的是,每一個拿著尺子的人,具體去測量什麼東西、如何測量。我既可以用來眼前桌子的長度,也可以用來測量我眼中太陽的直徑,只要我願意,不管是靠不靠譜,我可以測量一切。

這就已經體現了,想像力的暴力:對於知性的任意使用。而,綜合更是一個暴力的過程。

想像力的暴力:從先驗綜合到兩種崇高

前文有提及,知性與感性的差別之大。而知性范疇作為一種單一的標準,去規范顯像的雜多時,必定會遇到許許多多無法被納入到標準之內的東西,而它們會被直接抹去。就比如,如果用最小刻度為厘米的尺子去測量時,小於1厘米的長度自然就無法被計算。

另一個例子,來自於齊澤克的《神經質主體》,「知性蒙太奇」。所謂知性蒙太奇,是一種電影剪輯技法,有鼎鼎大名的蘇聯蒙太奇學派龍頭大哥,謝爾蓋·米哈伊洛維奇·愛森斯坦,他發明。但用語言表述很繁瑣,並不打算講。

說一個低配平替:「庫里肖夫實驗」。庫里肖夫同樣是一位蘇聯電影工作者,他做了一個實驗,成為了「蒙太奇」理論經典案例:他將一個著名男演員、「蘇聯唐國強」——伊萬·莫茲尤辛的特寫,與其他三段並不相乾的影片片段連在了一起,讓並不知情的人看。

第一種組合是,「男演員特寫+棺材中的女性」,大家看完就說,這人死了老婆,非常悲傷;第二種組合是,「男演員特寫+一碗熱湯」,大家看完說,這人好慘,被「深夜放毒」,好餓哦;第三種組合式,「男演員特寫+睡美人」,大家看完說,這人是一個GUO蝻(?),在這里搞「男凝」,湊流氓!

想像力的暴力:從先驗綜合到兩種崇高

明明是一樣的畫面,通過不同的剪輯與前後文,就能使人得出截然不同的判斷。想像力展現出了它的活躍,它就是可以在「綜合」之中隨意地去組裝、揉捏感性和知性的組合。它的暴力,使它成為了一種真正自由的力量。

其實,對於這個「綜合」的過程,康德自己也有評價,從雜多到一般:「這里存在著某種深刻的神秘性與某種隱秘的藝術。」這句話什麼意思?不就是他自己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麼。

自由的三個面向

截至目前,所得到的結論是:在認識活動中,康德重點錯,想像力似乎才是真正舉足輕重的力量,它活躍異常,展現出了一種「自由」的力量。

其實這也符合我們對於「想像力」的一貫認知。它並不像康德意義上的,擔任一種自動、死板、格盡職守的角色,作為認識活動熨帖的一環而存在。想像力就應該是自由的。

在《神經質主體》中,提到了一個觀點,說自由有三個面向,分別為:丑、美以及崇高。這里的「丑」對應的是否定一切的絕對否定,作為自由的消極面,是對於一切束縛、限制、決定的否定,因此它是虛無的、過激的。而「美」則是自由的積極面,是建構、文化,或者康德喜歡的說法,是善、目的、道德、形上學,它們是用來對抗丑的造物。

想像力的暴力:從先驗綜合到兩種崇高

美醜之分,也就是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任意與決斷的分別。那麼崇高是什麼?崇高就是康德的崇高,是一種體驗。但不一樣的是齊澤克認為,崇高不僅僅是一種體驗,更是一道面紗,而在美與丑的界限、文化與虛無的永恆交鋒之中顯現,遮蓋了某些東西。

兩種崇高

所以為什麼要提「崇高」?因為在其中,有大量的想像力的運用,以及知性綜合的必然失敗,它們將更好地揭露,認識活動中蘊含的暴力。

那麼還是基於我自己的理解,解釋下在康德這里,所謂「崇高」是什麼:是在認識活動中,我們會遇到一些絕對大的對象,我們會被震懾,然後克服它,而進入一種奇妙的體驗,也就是崇高的體驗。

什麼是「絕對大」?是說一類對象,它們在量級、體積或者力量上已經遠遠超出了知性所能處理的程度,而可被稱為「崇高對象」。當我們要去認識一個崇高對象時,我們會發現普通的認識活動無法正常運轉,知性綜合遭遇了失敗,於是我們被崇高對象所震懾。

「被震懾」並不是什麼好的情緒,是因為在崇高對象面前,我們意識到了自己的有限性。但是,我們又可以通過某種方法,去克服這種不好的情緒,將自己從中挽救出來,或者說將認識活動挽救下來。

這個救星,也就是理性。由於理性是可以把握無限性的,因此,當知性失敗,理性就來把崇高對象給接下,並把握掉了,認識活動以另一種奇妙的方式重新可能,同時給我們帶來了奇妙體驗。

所以,崇高體驗的過程可以概括成「一破一立」,是知性綜合的失敗,作為「破」,以及理性綜合的成功,作為「立」。

崇高又能被分為「數學的崇高」和「力學的崇高」。

數學的崇高,也就是當人們直接遭遇那些絕對大的數量、尺度時,會產生的崇高。例如,在《嚴華經》中有一個神奇的計數單位「不可說不可說轉」,一個單位的「不可說不可說轉」用科學計數法寫作10^(3.72*10^37)。這個計數單位就是崇高對象,它大得離譜,在知性范疇內考慮沒有任何意義,無法使用,因此我們只能跳過知性,用理性推理來獲得對於這個數字的想像。簡單說,這是一種「不能理解,只能想像」的對象。

而力學的崇高,比較常見的對象,比如自然界的各種現象,瀑布、大海、狂風、暴雨、雪崩、海嘯,以及頭上星空。自然現象對於我們有壓倒性的力量,康德叫它「強制力」,使得人們感覺自己的渺小,從而心生敬畏。但,我們的理性又可以將其把握、將其超越,戰勝敬畏,將目標設立在星辰大海的彼端,而產生一種崇高,力學的崇高……聽起來是比較中二啦。

崇高中的暴力

也就是在這「一破一立」之中,我們又能窺見暴力的蹤跡。

在數學的崇高中,對於絕對大對象的強行把握,展現出的是想像力自身的暴力:它迫使感官延伸到了極致,使得知性失敗,而讓自己陷入了一種極其混亂、不可名狀的形象之中。在力學的崇高中,對於強制力的把握與超越,則是理性對於想像力施加了暴力:理性迫使想像力施展全力,卻又對於它的成果加以否定,讓它陷入了失敗的境地。

兩種崇高,兩種失敗,展現出了什麼?是我們認識能力的扭曲。想像力的巨大能量,是狂野、無所拘束的暴動;而理性是一種彌補、一種抑制,當想像力陷入暴動狀態,知性一敗塗地,它必須出來收拾爛攤子,以暴制暴。

而,對於崇高的論述,恰恰證明了康德也意識到了這點:在崇高的面紗之下,認識活動之中潛藏著某種混沌。要找尋這種混沌的真面目,需要將目光再次放回「自由的三個面向」,我們會發現,其實「美」和「崇高」都在康德的體系內有它們的位置,唯獨「丑」不被接受。

康德在論述「惡」時,提到了一種和「善」形式相同的惡,被稱為「惡魔之惡」。光是想像這一種惡的存在,就讓康德感到不適,他極力否定「惡魔之惡」的存在。什麼叫做形式相同?也就是「惡」和「善」一樣,以一種純粹的形式出現。就像康德的「善」是一種主體自發地、合情合理地對於形式的服從,那麼「惡魔之惡」就是一種主體自發地、合情合理地對於形式的違背。

當然,這里的「善惡」早已不是一種簡單意義上的做好事、做壞事,這里的善惡對立,也就是自由之美與自由之丑的對立,一種肯定的建構與否定的暴力之間的對立。當康德拒絕了自由之丑/惡,他的自由就是不完整的。

那種自由之丑、惡魔之惡、混沌、暴力、過激,康德在它面前退縮了,他選擇了訴諸一種科學形上學,通過知性和理性去搭建宏偉的形上學大廈。但,我們始終可以瞥見,大廈之下埋藏著更多值得去探尋的東西,而那就是另外的一些故事了。

來源:機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