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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故事丨槍俠

1

像是躲避仇家追殺一般,我賣掉了所有家產,與過去的熟人斷掉了聯系,孤身一人來到了一座不知名的小城市。我選擇這座城市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一是因為它足夠偏遠,滿足了我想像中那種與喧囂隔絕的感覺,同時又維持著文明社會的基本便利;二是因為它氣候溫暖乾燥,接下來的日子我更願意在下午怠惰的陽光中度過,而非潮濕的陰雨天。

我在網上物色到了一家轉讓的書店。據店主稱,這是一間有著二十年店齡的老字號書店,坐落在一條很有上世紀人文風情的老街。當然,等我到實地去考察的時候,才發現這是對崎嶇不平的水泥路面、成群結隊的野貓野狗,以及一到傍晚就會出來遛彎的大爺大媽們的一種過於詩意化描述。

但是我還是不打算放棄它,因為這家店便宜的轉讓金。

我和店主約了一個下午去看看他的那家店。我們在街口碰頭,然後一起往里頭走。路上他點了一支煙,然後詢問地派給我一根,我謝絕了。他點了點頭,然後後將煙收回煙盒,之後我們一路上就沒再說什麼。沿街一路開了很多家小餐館,由於現在沒到飯點,很多人坐在門口一邊揀菜洗菜一邊閒聊。我們走過某一段的時候,一坨某種動物的糞便醒目地佇立在路中間,我們默契地誰也沒有去提起它,選擇直接繞了過去。

那家書店位於這條街的盡頭,店鋪外頭的上方寫著「萬卷書店」四個大字。店主掏出掛在褲子上的鑰匙,連著試了好幾把才將那扇生銹的卷簾門拉開,使里頭的陳腐氣息泄露而出。

我捂著鼻子,開始觀察書店里的佈局。說實話,里頭的空間還算寬敞,六個空盪盪的木製大書架整齊排列在正中央,門口處立著一張大而寬的櫃台。除掉我們進門的那一面,剩下三面牆也都改造成了壁式書櫥,看上去能容納數量不少的書。靠里頭那面牆的角落有一道小門,我走過去一擰就開了,沒有上鎖。里面是一個堆滿了舊書的小房間,大小僅能容納一張床多些。

說實話,這已經遠遠超過了我心中的預期。據我一開始的估計,這個價位的店鋪最多隻能達到這家店三分之二的大小。我詢問店主為什麼賣得這麼便宜。

「這家書店本來是我家老爺子在開。」店主長長吐出一口煙氣,仿佛在回憶什麼,「前年他過了之後,這個店面就一直荒在這里。本來我是打算把里面的佈置全拆掉,然後再租給別人,但是老爺子走之前下了死命令,說這家書店不准拆,就算要轉出去也只能轉給繼續開書店的。」

他又把我領到門口,指了指街上給我看。「你看看,這塊地方哪有什麼生意,都是野貓野狗,一年下來能賣出去一兩百本就燒高香了。我家老爺子當初開這家店也就是為了打發打發時間,沒指望能靠這個賺到什麼錢。所以人家誰會吃了沒事跑到這里來開書店?」

訴完一番苦後,他抓住我的手,誠懇地對我說:「老弟,我跟你也算投緣,底我也都交給你了,這個價你心里也清楚,算是跳樓價了。你自己掂量下,如果覺得可以,就這樣一口價敲定了,里面幾個書架和那些舊書算是送給你的。」

沒考慮太久,我就拿到了店門鑰匙。原因有兩個:我不是真的想靠賣書掙錢才買下這家書店,以及,它的價錢真的很便宜。

買下這家書店後,我花了一週時間來對里面進行翻新、修整,除去書架和櫃台上布滿的灰塵,刷掉石灰牆上的霉斑,用清新劑讓店里的氣味不那麼難聞。完成這些後,我又聯系書商進了一批新書,連同上一任店主留下的那些舊書一起,我將他們填充進書架,力圖讓這家空盪盪的店重新變得充盈起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還弄了一張床放進里頭的小房間,這樣我的吃住就都在這里了。

我嘗試沒有給書店換個名字。一來,更換牌匾實在有點費時費力;二來,這的確是一家看上去頗有年頭的書店,對那些老舊的東西,如無必要的話我更願意讓它們維持下去。

不管怎樣,又折騰了半個月後,一家頂著老店名的新書店在這條街正式開業。總的來說,它的開業沒有給周圍的人們帶來什麼影響,就像投進古井的小石頭。人們照常起床,吃飯,工作,回家,睡覺,沒有誰因此發生什麼改變。時不時也會有人注意到這家關了幾年的書店又重新開張,從而帶著好奇進來,到處轉轉,隨手翻動兩下書架上的書,詢問我是不是上一任店主的親戚。

我就這樣開始了我的全新生活,一種和我過去的活法截然不同的生活。也許有的人覺得這種狀態過於無聊了,但我對此倒是沒什麼怨言,頭一次,我擁有了可以大把揮霍的時間,用來做一些我以前一直想做卻沒機會去做的事。

硬要說的話,我對此非常滿意。

2

在大多數時間里,我會寫書。我坐在櫃台的電腦前,對當前情節的遣詞用句冥思苦想。當我靈光乍現的時候,我會用鍵盤急忙敲下,一直到靈感被我耗盡時,我又重新枯坐,等待新的靈感涌現。這一過程不斷地重復又重復,我的作品的進度也隨之以一種緩慢的速度推進。

當實在文思枯竭的時候,我只好把自己從螢幕上移開,去做些別的什麼。

我翻了翻上一任店主的藏書,大都與國學有關,類似《易》、《道德經》之類的書,其中僅有的小說是一本《紅樓夢》。我想,這一定是位對國學造詣頗深的老先生,腦海里甚至勾勒出一位穿著舊式長袍、留著發白鬍子、在灑滿午後陽光的桌前自得其樂地鑽研《易》的慈祥老人。

可惜的是,我更喜歡一些……情節性的東西,而對這類經典興味索然。我喜歡小說,喜歡故事,尤其是那些具有幻想色彩的。偶爾讀一些歷史文化讀物,但是從來沒有碰過國學經典,它們給我的印象是總是喜歡用一些玄之又玄又復雜深奧的話來講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當然,很有可能這是我自己的問題,就像狗的生理特性讓它們吃不了巧克力一樣,我的文化素養也不足以支撐我對經典的欣賞。

總之,我的這番論述只是想說明如果把閱讀口味比作不同的飲品的話,那我不是能去品嘗清茶的那類人。與此相反,我喜歡的是烈酒。

我正在寫一部科幻小說。故事背景設定在某個遙遠的未來,一場災難讓人類文明走向了終結,只有少數人帶著遺留的科技文明的資料在空間站進行冷藏,等到時機成熟之時再度返回地球,重新埋下人類文明的種子。等到這批人被解封,返回已經是廢土的家園時,發現這里已經誕生出一個其他種族構成的原始文明。

舊時代的人類在驕傲中墮落了。他們沒有著手重建自己的種族,也沒有引導這個新種族踏上更加文明的道路,而是憑藉著領先無數時代的技術,開始了對這個新種族的殘暴統治,成為了他們所膜拜的神靈,以此獲得無上的權威和無盡的享樂。他們以大氣之外的空間站「天界」作為總據點,憑借小型太空船在天界與凡世間來往。這些倖存者們以古神話中的各個神靈作為自己的名號他們中的首領給自己命名為「昊」,統管著包括其他神靈在內的世間萬物。

我將主角設為地球上千千萬萬被統治的新物種中的一員。以神靈「軒轅」與「蚩尤」間的內鬥為契機,主角無意間窺到了這些高高在上的天神們的秘密。在打破了敬畏和迷信的枷鎖後,他踏上了秘密的反叛之路。

這個點子有點像《光明王》,但我可以說,它絕不是粗糙的模仿借鑒。我不是簡單地將印度諸神體系換成了華夏上古神話就草草了事,而是僅僅借用了相似的點子作為背景。在我的書中,我要填充進去的是我自己的東西,它的內核將是一個包含著反抗與傳承、同時又具有中式文化氛圍的故事。

開店的時候,我大多數時候都沉溺在自己的創作里,對客人的多少不太在意。當然,如果有人走進我的店,我還是會擺出笑臉,用盡可能的親切招呼他們。雖然有三四成的客人(尤其是帶著小孩的那些)踏進店門後,都會問我是否有xxxx(某種教輔書或是習題集的名字)賣,在得到我否定的答復後,立即頭也不回地走了,讓我的親切落到了空處,但我還是不打算改變我的態度。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如何行事完全取決於我自己想如何去做,而不是對別人的反饋。我想成為一個友善的書店老闆,所以我會友善對待每個踏進我店門的客人,這是我自己的事。其他人是用粗魯、冷淡還是同樣友善的態度回應我,這也是他們自己的事。

我的書店沒有進任何與應試教育有關的書。我對它們秉持著一種厭惡乃至蔑視的態度。它們甚至不能被稱之為「書」,毫無營養,完全是一堆一年之後就會失去全部意義的廢紙。它們唯一的用處就是幫助學生群體暫時鞏固考試時需要用到的東西,好讓他們能夠在短期競爭中勝過對手。但令人遺憾的是,這類書反而是我開店以來被詢問次數最多的。

值得一提,在我開店至今的這段時間里,有個男孩頗得我的喜歡。他進門時就很有禮貌地向我打了招呼,我也向他揮了揮手。隨後,我看到他鑽進了試讀區,兜兜轉轉了一陣後,在小說區抽出一本書,然後找了塊地板坐下翻閱。我將沒開封的待售書籍排列在店中央的幾個大書架里,然後將那些上任店主留下的舊書和我買來的其他書安排在嵌入牆壁的書櫥,讓客人可以隨便翻看。

男孩在我店里待了一下午,在這期間我一直在做我自己的事,只是偶爾向他那邊投去關注。等到傍晚,他來到櫃台處向我道了謝,然後走出了我的書店。我走到他先前拿書的地方,檢查他有沒有將書塞回原處,然後發現他很好地做到了這一點,這讓我心情不錯。我發現他之前一直在看的是史蒂芬金的《槍俠》。

天色漸漸變得昏暗,而這條街邊甚至連盞路燈都沒有,唯一的光源就是兩側那些營業著的門店中透出來的光。那些流浪動物的聲音開始在街上此起彼伏,讓這里的夜間總算顯得不那麼冷清。不過,即使再冷清我也沒有什麼怨言。我離開那些熟悉的人,隻身一人來到這座陌生的城市,在這條冷清的街開了這麼一家沒什麼生意的書店,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選擇。為了得到一些東西,總是要失去另一些東西。

3

在經過了三個月的閉門造車,我將大綱和十幾章試讀片段投給了一家雜誌,希望能在上面登刊連載。

寄出郵件後,我再次回到之前的狀態當中,以一種不緊不慢的態度任由時間流逝。自從我來到這里之後,我就以十分奢侈的態度對待著時間。我經常坐在那里發呆,腦子里胡思亂想,或者乾脆是空空一片什麼也不想,就這樣一待就是幾個小時。

我有時也會陷入到一種茫然當中我現在到底處在一種什麼狀態的生活中?這一切是我所期盼的嗎?

答案是肯定的,人不可能在沒有強迫因素的影響下作出有違自己意願的行動。那麼下一個問題是是什麼驅使我來到這座城市,選擇了現在這種生活?

這點我沒法很好作出回答。我從很久以前開始,就一直有著寫些什麼的強烈沖動,這種沖動埋藏在我心底,並悄然生根發芽——我想這是因為它一直被灌溉著的緣故。

我喜歡故事。故事比日記更能道盡一個人的心中相貌,比哲理書更能闡述應該被明白的道理。即使撇開這些不談,它也是一扇門,讓我們即使身處狹窄的天地里也能走過千山萬水,即使過著再平凡不過的生活也能感受悲歡離合。在我枯燥而又平凡的前半生里,它一直慰藉著我,讓我不被生活所打敗。

不幸的是,各式各樣的故事也激發著我對創作欲,一種低語撩撥著我對野心。

「去放手一試吧。」一個聲音對我說,「去寫一本你自己的書。」

過去我克制住了這種誘惑,因為我深深知道創作沖動和創作天分是兩碼事,不少人會把他們混淆從而高估自己的能力,最終因此虛擲光陰和精力卻一無所獲。在沒有犯錯餘地的時候,我謹慎地沒有去冒險。但現在,我還是遵從了它,就像沒能逃脫魚鉤的魚。

大體上這就是我位於這里的原因。除此之外,還有些逃避的意味藏在其中,但我沒敢說出來。

之前那個男孩之後又來過這里好幾次,每次都是在週五下午,在我店里一待就是幾個小時。並且,每次他都會讀那本《槍俠》。

這是一套長得要命的系列冒險小說的第一部。這套小說在我看來情節並不出彩,但勝在氛圍營造,萬事萬物之間總存在一種隱晦的聯系,如果要找一樣東西來比喻的話,我會想到謎語。所以,在忽略掉我這些努力美化的修辭後,你應該明白它是多麼的晦澀難懂。

我沒有提醒他最好換一本書,而是無聲地看著他打開書頁,估計著還要多久才會看到男孩不堪折磨而關上書的場景。但出乎我意料的是,男孩始終安靜地看著。他讀得很慢,沒有人催他。目前來說,時間對他和我都是十分寬容的。

等到漸漸熟絡之後,他和我都沒那麼拘謹了。某一次,他照例合上書本,輕手輕腳地把書插回原處,然後從我的櫃台處經過。

「你覺得這本書怎麼樣?」我詢問他。

「很多地方不太看得懂。」他有點不好意思,「我不知道羅蘭為什麼要去追黑衣人。」

羅蘭是這本書的主角。

「這是一本序章。」我向他解釋,「它是主體故事的一個引子,後頭還有很長一部分會解釋這些。一般而言,序章要吸引讀者的興趣並且與後面的故事照應,但是這一本沒有做好這些。」

「序章都有這麼長嗎?」

「沒有,一般來說不會這麼長,起碼不會有單獨成一本書那麼長。它是個例外。」

男孩浮現出似懂非懂的神情。

「既然你看不懂它,為什麼還在一直看呢?」我問他。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努力地想了一下,然後老實承認。「我喜歡羅蘭,覺得他很酷。」

一個我也說不上來好壞的回答。

天色變得黯淡,街上的光線漸漸變弱,他向我道了別,然後踏進余輝當中,最後消失在了一個拐角。我聳了聳肩,然後又回到自己的事當中。

4

某一天,那家雜誌對我做了簡短回復

「您的作品構思新奇,創意可圈可點,但敘事層次性不足,意義不明的鋪墊過多,文筆也過於稚嫩,未能達到本雜誌的連載要求,望再接再厲。」

就我所知,雜誌社即使收到再差勁的來稿,也不會將它駁斥得體無完膚,而是會努力找出一兩句漂亮話。其中,「創意可圈可點」這句堪稱模板。

如果要說這完全沒有給我造成打擊,那是撒謊。第一次投稿就吃了閉門羹,論誰都會多少有些失落。但我很快就從中調整過來,恢復到正常的狀態中。歸根到底,是充裕的時間給了我底氣,讓我不用著急去和誰賽跑。我出於自己「想要寫些什麼」的欲望而去寫,沒有人催促我,也沒有人要求我一定要取得什麼成績。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我徹底沒有絲毫緊張感。雜誌社的回復讓我開始發現自己的不足,我意識到此前有點過於……自我感覺良好了,說得更難聽點就是不知天高地厚。我以為可以憑借簡簡單單的一腔熱血就寫出好的故事,這是一種傲慢自大的表現,也是對那些真正的創作者們的輕侮。

我仔細審視我寫的文字,然後,我比以往更深刻地發現了它們的醜陋。我的人物對白缺乏特徵,每個人的語氣風格都千篇一律,完全不能彰顯出人物個性;我的風景描寫毫無靈性,看上去就像一堆意象的簡單拼湊,又多餘又擰巴;至於故事情節,我在它們當中塞入了太多意味不明的鋪墊,滿腦子想著在後頭收回伏筆,卻完全忽略了一開始就可能使讀者一頭霧水。

很多時候就是這樣,在靈光乍現之下你思如泉湧,一開始動筆就停不下來,寫了一大長串自覺驚為天人的文字,但你每隔上一段時間再去回頭看,對它們的評價就要低上一分,到最後又會覺得它們一錢不值。但實際上,它們既沒有那麼好,也沒有那麼糟糕。

總之,我開始著手進行修改。大段大段的內容被我刪除,有幾章甚至被我全部推倒重來。我由衷希望這一次能夠取得更好的結果,不過即使依然不遂人意,我也還有再下一次的機會。

據說,史蒂芬金曾經也抱著和我一樣的寫作心態——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倆之間有什麼可比性,我還不至於如此往自己臉上貼金。我是說,他也曾抱著悠哉度日的態度,不緊不慢地寫著自己的作品,以至於讓等待著他的系列小說的讀者們怨聲載道。但一場大難不死的車禍改變了他,讓他幡然醒悟,接著在幾年時間里寫完了《黑暗塔》。

或許給我來上這麼一下,也能大大加快我的創作速度。我偶爾產生過這樣的念頭,但馬上又被我甩之腦外,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這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

依舊是週五下午和那個男孩,他又來我店里看書。我估摸著他差不多該看完那一本了,結果當天太陽沒落山他就合上了書頁,然後拿著書走到我這邊,一幅想要和我聊聊書中內容的樣子。

「黑衣人居然就這麼死了,我以為他們肯定要決一死戰。」他一臉不忿。

「你應該繼續往後看,」我說,「後頭還有六本。」

然後,我在盡量不過多劇透的情況下,給他講述了書中的世界觀和一些有趣的設定。他聽的時候眼神發光,我也很久沒有這種給別人講述故事的純粹喜悅。等到黃昏來臨,我看了看天色,然後不管他的意猶未盡,催促他該回家了。

臨走時,他好像猶豫了一下,然後問我:「羅蘭是壞人嗎?」

「怎麼說?」我愣了一下。

「他讓傑克掉下來深淵,沒有去救他。」

「你覺得好人不會背叛別人嗎?」

他沒有回答。

我思索了一下,然後問他:「倒不如說說你覺得羅蘭是個怎麼樣的人?」

「我覺得他很孤獨。他一直在一個人趕路,為了目標他什麼都可以犧牲,包括他愛和愛他的人,包括他自己。」

「你看,」我對他說,「很多東西是不能用『是』和『否』來定義的。硬要說的話,他不是好人,因為他確實背叛了他愛和愛他的人。但他也不是壞人,因為他的目標是高尚的,一分一秒也沒有改變過。善惡不能用來評判他,他只是一個尋找命運的人,為此他踏上了一條遙遠之路。」

「那他最終找到了嗎?」

「這就要你翻開下一本了。現在是打樣時間。」

我讓他直接把書放在了我的櫃台上,然後目送他離開。我就那麼坐著,坐到夜幕徹底將天空籠罩,將我這方昏黃吊燈下小小的天地從這個世界分隔開來。我又成了孤身一人。

嘆了一口氣,我的手伸向那本書,打算起身把它放回書架。心血來潮地,我突然又想把它重新翻開看看。

我看到了開篇的序言——作者寫自己十九歲時的一些零散回憶。因為內容早已看過,所以我翻得很快,沒多久就整個翻完,來到了最後一頁。

我的目光停留在最後兩段:

來源:機核